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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章制度】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来源:昌邑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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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准确传递工作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上推质量,更好的宣传推介全委工作动态,从9月份开始,委机关实行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1、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指定1名信息报送员,于每周周四下班前,将本部门一周来重点工作信息进行梳理报宣传部。

2、各部门工作信息要体现重点工作推进的具体措施和创新做法。

3、每周五由宣传部负责汇总筛选各部门信息进行编辑整理后报送市纪委监委宣传部《一周纪事》栏目。

4、实行量化考核。为保障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每月底由宣传部汇总各部门月信息报送数量和上推数量,形成统计表呈报班子成员阅示,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日常和年底考核范畴。

5、报送方式:邮箱:1446964315@qq.com


昌邑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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