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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多措并举促进纪检监察队伍深度融合

来源:昌邑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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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邑区纪委区监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从机构调整、交流学习、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凝聚力,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全面融合提升执纪执法能力,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全面开展。

    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设立14个内设机构,坚持机构数、编制数向监督执纪部门倾斜的原则,设立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7个纪检监察室共计11个办案科室。立足转隶干部自身特点,坚持干部交叉配备、人员混合编成,做到每个部门都有纪委和检察院转隶的干部,进一步推进力量整合、工作磨合。

    组织学习培训,促进业务融合。建立健全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形成学习培训常态化。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为期一周的区纪委监委干部培训班,采取精准“扶贫”方式,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讲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等内容,互相取长补短,完善业务知识结构。

    举办文体活动,促进“思想”融合。以“迎新春、促融合”为主题开展2018年迎新春茶话会,通过歌舞表演、猜灯谜和党纪法规知识抢答等活动,以文体活动激发队伍活力,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队伍人员融合、思想融合。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内部监督实效。坚持纪委和监委互补又互不替代的原则,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主线,领导班子分工实行信访受理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4个环节分离”。理顺机构职能,由信访室统一管理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负责问题线索管理。参照省、市纪委下发的五项工作规程,制定了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执纪监督及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工作、案件审理工作等四项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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