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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开发区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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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开发区腐败问题监督整治部署要求,紧盯开发区易发多发问题,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进一步推动全市开发区腐败问题监督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现将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原吉林松花湖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阚德权收受他人贿赂问题。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阚德权任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企业、下属人员所送财物,在职务晋升、征地拆迁、工程款拨付、帮助企业提高影响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阚德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阚德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8月,阚德权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局原综合办公室主任蔡云峰挪用公款、贪污公款问题。2014年2月至2014年5月,蔡云峰任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兼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2018年2月至2020年8月,蔡云峰任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支出、支出不记账的方式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2021年4月,蔡云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7月,蔡云峰因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桦甸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对方财物、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问题。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王凯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辖区某企业获取腾退土地奖励补助资金,收受企业巨额好处费;以单位名义向另外一户企业借用大额资金,违规放在账外管理,并占为己有。王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王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吉林市丰满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红旗管理所原所长张忠辉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03年6月至2016年10月,张忠辉任丰满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红旗管理所所长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以配偶、亲属名义在丰满区成立公司并实际经营。张忠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张忠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桦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周斌违规报销问题。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周斌任桦甸经济开发区招商一局局长期间,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违规报销相关费用。2021年4月,周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开发区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缺乏敬畏意识、无视党纪国法,心存侥幸、肆意妄为,同时也反映出有的开发区还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内控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亟需举一反三、全面治理。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扛起开发区监督整治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查找开发区管理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和制度漏洞,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开发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案例教训,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深入开展监督整治工作;要坚决整治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整改、人事管理、作风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影响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深化监督促治、以案促改,推动各级各类开发区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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