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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第八期发表昌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范海君署名文章《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来源:浪淘沙     发布时间: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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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纪委监委注重探索教育监督形式、创新教育监督载体、优化教育监督举措,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规范和约束,积极构筑单位、家庭、社会的“点、线、面”监督“防护网”,把党内监督延伸到基层、融入到日常。

依托网格管理,成立群众性监督团体。区纪委监委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创新监督载体,成立监督工作小组、义务监督员队伍和家属助廉小组,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廉洁政德”等内容,率先在哈达湾街道筑石红社区开展群众监督,有力推动了党员干部作风的持续转变,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截至目前,该社区党员参与小区服务活动400余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0余件,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

区纪委监委把教育监督“探头”从里向外延伸,以延安街道嘉园社区“红色驿站”为试点,打造百姓身边的“廉盟驿站”,对在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进行监督。以“红色驿站”为依托,建立“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工作机制,推进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尽义务”。

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廉政教育,通过全区各街道网站、社区公众号、微信群、驿站LED宣传屏,定期发布、更新廉政时讯等信息,定期开展“清风微讲堂”,学习廉政法规条例,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通过视频展播、宣讲、分享等方式,教育引导家属不仅要做好“贤内助”,更要当好“廉内助”。

采取“晒账单”的方式,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及时反馈给所在单位党组织,作为年度考核表彰的参考依据。对在职党员恪守社会道德规范、尊崇公序良俗等方面,建立负面清单,由街道纪工委汇总后报送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将直接反馈给所在单位或部门党组织。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在职党员干部参加社区活动制度》《义务监督员范围及职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社区监督义务监督员聘请办法》等一整套较为完善可操作的监督工作制度,把单位的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使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从“单位大院”延伸到“家庭后院”。

区纪委监委还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廉政文化教育,联合东局子街道共同打造了“百米党史学习教育长廊”群众性教育基地。通过“百年党史篇”和“廉政文化篇”两大部分54个板块,集中展示了中国共产党100年重要历史时期和事件,图文并茂地讲述廉政故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党性观念,守住廉洁底线。(作者系吉林市昌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 (责任编辑: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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