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 吉林市昌邑区纪委监委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洁昌邑

市委第七巡察组提级巡察昌邑区委宣传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5
分享:


  根据吉林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吉林市委第七巡察组提级巡察昌邑区委宣传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李兆成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卢艳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兆成强调,本轮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推动宣传部门在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吉林市全面振兴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市委第七巡察组将坚定不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昌邑区委宣传部核心职责使命,紧扣“四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昌邑区委宣传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担当,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卢艳表示,昌邑区委宣传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职责定位,认真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虚心认领巡察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以优良的作风抓实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为推动昌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市委巡察组将在昌邑区委宣传部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32-62755200,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7:00;邮政信箱:吉林市A109号—市委第七巡察组。同时,市委巡察组在昌邑区委宣传部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29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昌邑区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办理。

  市委第七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昌邑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昌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昌邑区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昌邑区委宣传部全体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市昌邑区纪委监委网站 访问量:
上一条:昌邑区常态化推进失实检举澄清正名工作 下一条:“廉洁吉林·纪法同行”——昌邑区积极参加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答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