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 吉林市昌邑区纪委监委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上级巡视巡察工作

吉林市委第九巡察组向昌邑区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

来源:昌邑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1-29
分享:


2021年1月28日,吉林市委第九巡察组向昌邑区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市纪委常委杨大光出席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贺志亮听取市委第六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九巡察组组长刘岚巍反馈了巡察情况。昌邑区委书记安丰广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吉林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8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昌邑区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开展集中谈话、访谈基层干部、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现场踏察、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刘岚巍同志指出,昌邑区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系列讲话精神不够到位,学习培训要求没有落到实处;完成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有差距,“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够到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还有差距;扶贫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行业部门扶贫工作有欠缺。 

 刘岚巍同志对加强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昌邑区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重点抓好4个方面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夺取脱贫攻坚胜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有效促进产业就业扶贫提质增效。持续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健全管护运营机制。三是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加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杜绝人为滞留,确保资金拨付进度不落后于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的时效性。四是提升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要不断锤炼基层扶贫干部形成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质量意识,持续加强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杨大光同志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方略和系列讲话精神,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昌邑区委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持续抓好责任和压力传导,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逐步推动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昌邑区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切实做好排查巩固提升工作,持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强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攻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地见效。昌邑区委要结合贯彻落实有关讲话精神,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把推动解决个性问题与研究治理共性问题相结合,通过坚定稳妥、扎实有效的整改工作,把落实党中央有关部署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安丰广同志表示,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严肃中肯、切中要害,对昌邑区巩固发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区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对市委第九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积极的行动,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更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工作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市委第九巡察组、市委巡察办和市纪委监委有关同志,昌邑区委区政府分管扶贫工作领导,所辖乡镇党委书记和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市昌邑区纪委监委网站 访问量:
上一条:十三届吉林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完成 下一条:吉林市委第九巡察组在昌邑区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