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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余:严查小额工程项目腐败和不正之风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13

  近日,江西省大余县青龙镇一条村道硬化及修复工程顺利完工。“我们严格按照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召开‘三重一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工程项目建设事宜,并对工程项目严格审核把关,避免了廉政风险。”该镇九龙村党支部书记黄政权说。

  小额工程数量多、体量小、造价低、施工点多,加之审批程序简单,容易出现“微腐败”。“之前,我们对投资6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出台了相关规定,但是未达到60万元的工程项目,可以采取直接发包的形式,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议事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给农村小额工程项目腐败埋下了隐患。”大余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大余县纪委监委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小额工程进行“把脉问诊”,围绕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梳理出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30种具体情形,对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问题提供了评判标准,为领导干部正确行使项目职权建立了制度约束。

  大余县纪委监委“轮驻蹲点”监督小组深入查找工程质量低劣等表面问题,查找自己不做亲朋做、打包不做拆分做、公开不做私下做,以及虚增项目和面积套取骗取工程款等深层次问题,护航小额工程廉洁建设。截至目前,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9批次,处置问题线索20件,批评教育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同时,大余县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对分管领域直接发包的小额工程进行全面规范和细化,进一步明确报批、工程发包、中介机构选取程序,督促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进度、项目变更、工程支付、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截至目前,该县在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乡镇中心卫生院等领域,完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14项。(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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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茗健  初审:祖大鹏  复审:陈 卿  终审:付 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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