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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推动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 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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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因在执行查封过程中违规接受当事人宴请及吃住安排,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贺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该案是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在推动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中查处的典型案件。

  一边翻阅《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指引》,该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同志一边说:“破坏司法环境问题,正是影响振兴发展的20类典型做法之一,工作指引的第5条就对‘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行为做出了对照清理的明确规定。”

  葫芦岛市纪委监委聚焦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掣肘政策落实、影响机制高效运行的20类“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针对当前党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种种影响振兴发展的做法,向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正司法、市场环境、政府服务等六类突出问题所在领域发力,推动查摆问题、问题整改、建章立制、追责问责,以坚决清理的实际行动向影响振兴发展的做法说“不”。

  发布征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问题线索公告,按照全口径、广覆盖、深查找、全整改的工作思路,围绕20个重点清理情形,推动全市69家党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自查自纠问题430个,建立起问题征集、问题自查、问题整改、问题销号的台账。

  “台账式”起底问题后,以“建账式”监督推动落实。“室组地”联动、协作区贯通,将清理工作与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行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度融合,将相关工作纳入常态化督导检查,通过“查账式”检查、“对账式”核实、“交账式”督办、“销账式”整改推动清理任务走深走实。

  “以罚代管的做法看似有效,实则妨碍营商环境。”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查自纠出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采用“七督七看”监督工作法开展清理行动,开展监督176次,召开专题督办会8次,约谈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29人,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制度不完善不放过,努力把“问题清单”变成解决问题的成绩单。

  9月13日,一份来自葫芦岛市纪委监委的《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督办单》发至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16件典型热点、难点诉求积压件进行重点督办。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与营商部门、12345政务服务平台联合运用“双督双办”、问题线索“双向移交”等工作机制,监督推动问题解决。(辽宁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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