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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加强"某长制"规范管理 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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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在给州委主要领导的每月“零提示”中指出:“根据有关制度和州委工作安排,您负责挂联的工作涉及担任河长、林长、强边固防段长等,目前尚有部分任务未完成……”

  根据该州纪委的提示,按照关于加强“某长制”设立和运行规范管理的部署要求,文山州委及时作出安排部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某长制”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

  “‘某长制’是对领导干部工作责任的再压实,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只挂名不出征’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领导干部负责挂联的工作多达20余项,真正发挥作用的情况与预期有差距。”文山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杜绝“一应俱‘长’”问题,文山州通过每月“零提示”、派驻监督等,紧盯“某长制”设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清理规范,通过对全州进行摸底排查,着力解决随意设“长”、有名无实、层层甩责等问题。在文山州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文山州明确除继续实施国家层面设立的河(湖)长制、路长制、林长制3项制度以及省级层面设立的双点长制、河(湖)警长制、边境五级段长制、森林警长制4项制度,并结合实际保留实施州级设立的产业链链长制1项制度外,不得再设立其他“长制”。

  “‘某长制’不是基层治理的万能灵药,我们在基层治理中不能这也设‘长’,那也设‘长’,最后变成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文山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文山州纪委监委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县(市)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责任,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有序运行,强化源头管控,在制发政策文件时,要求有关部门对涉及“某长制”的内容从严审核把关,严控增量,对已明确法定职责和任务分工的具体工作,原则上不再新设“某长制”。做到既“有名有责”、又“有实有效”,谨防形式大于内容,真正以“长制”促“长治”,确保“某长制”工作更好落地落实、发挥效用。

  同时,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着力在管、治、用三个环节上下功夫,加强对各“长”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各“长”和相关单位责任,确保“某长制”更好落地见效。

  “我们要求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定期排查清理‘某长制’,评估已实施的‘某长制’运行成效,坚持分类处理原则,对于形式大于内容、不利于发挥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易造成职责交叉、基层反映不佳的‘某长制’,及时进行清理规范、有序退出,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进作风革命。”文山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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